日前,笔者在西部某地调研时,有农民反映,当地基层干部把农业补贴当作筹码,要求农民做农业补贴产业之外的事。对于这种把农业补贴当“紧箍”的情况,群众意见很大。在乡村治理迈向法制化的当下,这一问题亟需纠正。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由普惠制转向种粮大户、种粮能手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帮助农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各类农业补贴起到了助推器和指挥棒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不过,一些地方在执行补贴政策过程中走了样,采取搭政策顺风车、捆绑政策、设置附加条件等做法,造成了多种弊端。
一是背离政策初衷。中央制定农业补贴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原则是谁种地谁种粮,国家就给谁补贴。基层干部不给种粮大户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有的农业补贴,显然背离了政策初衷,影响了中央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二是影响产业健康发展。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农业营利压力增大,对一些种粮大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讲,农业补贴具有及时雨、雪中送炭的重要作用。如果不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势必会造成一些种粮大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困难,影响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影响干群关系。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就是干部群众要形成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农业补贴相要挟的做法显然不利于形成和谐的干群关系,不利于形成农村长久发展合力。这种只要结果、不顾原则的做法,也会影响党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截至目前,中央层面上的农业补贴项目有几十种,中央财政每年对农业的补贴已经超过1万亿元。要让农业补贴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增强基层政府的服务意识、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农业补贴政策制度化,确保农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稳定广大农民的预期,将中央政策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