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上班时间
派出所是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即当地公务员、事业单位上班时间)。
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派出所24小时都有人员值班)外休息,办户口迁入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
(注:全国统一时间是北京时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长沙、南昌、武汉、重庆、沈阳、吉林、哈尔滨、石家庄、太原、杭州、南京、福田、厦门等地区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派出所职责
办身份证上户口,找派出所;扯皮打架找派出所;丢猫忘狗,找派出所.....看起来派出所好像什么事都在做,派出所的职责到底是什么?皮卡中国小编给你答案。
1、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2、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3、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4、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9、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三、派出所分类
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
派出所设所长、指导员(根据地区行政级别设政委、教导员)、户籍民警、内勤民警、辅警,大多数设有案件民警和社区民警,有的还设有巡逻民警。
四、派出所的接警程序
正常来说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首先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询问相关的证人,然后持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如果案件重大,应立即汇报所领导。
1、第一百七十四条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原文地址:http://www.pikacn.com/news/201612/5472.html
2、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3、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4、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5、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6、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五、派出所办案流程
1、调查
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2、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特殊情况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六、派出所存在的管理问题
1、目标管理虚多于实,缺乏实效。等级化管理的实施虽然强化了公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却更容易滋生形式主义,满足于表面化的思想。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偏差,造成派出所做表面文章,忽视防范工作的真正效果。面对目标考核所带来的巨大压力,派出所领导往外绞尽脑汁平衡工作内容,被动应付,没有从根本上做到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
2、管理体制落后,警务运作机制不完善。受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专政职能的影响,不少管理者认为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暴力机构,在工作中“跛脚”的现象仍十分严重,一些习惯于老经验、老做法的单位、公安民警没有充分认识到当前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难以适应改革新局面,缺乏角色转换的自我意识和社会化的发展意识。
3、在警务运作机制方面,各工作类型之间协调机制不畅,工作衔接脱节现象时有发生。现行巡逻防控模式效果不明显,厚此薄彼造成警力安排不合理,110接处警运作模式加大了基层派出所整体工作压力。社区基础工作不扎实,不到位,民警对社区的熟悉率不高,所有工作围绕着考核数字来运转,难以沉下身心进社区。
七、派出所的执行问题
1、警力严重不足,执法环境恶劣,民警压力过大。就公安基层民警总体而言,警力缺乏问题突出,特别是在边缘偏僻地区,警力是少之又少,每名民警管辖的人口和范围太大。
2、大部分民警又身兼数职,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再加上派出所民警参与一些会议、各种警卫任务等,往往在实际工作中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形成了人民群众对民警的高期望值与民警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之间的差距。当前基层派出所工作的开展对外部执法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性,并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众的支持度,警民关系的建立一部分通过直接接触来建立,更多的部分则是通过媒体的相关报道来进行构建。
然而警察与媒体的关系不和谐的局面对基层民警的执法环境造成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在面对舆论的压力时,公安机关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从而造成了民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执法环境令人堪忧,进而严重挫伤了基层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在重重压力下,在警力不足的超负荷运转下,大部分警察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另外,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在生活当中与家人聚少离多,工作不固定,患病率偏高,与其他公务员工种相比性价比不高等等,都无形中加大了基层民警的心理负担。
3、民警角色定位不准,承担大量非警务活动情况普遍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机关民警队伍思想状况发展不够平衡,大部分民警在社会治安防控方面,开展工作仍沿袭着传统的检查管理,而在追求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又过分强调自我。在发展的过程中,不重视社会公众的需求,习惯于坐等政府投入。
4、在实际的警务工作中,受人事任免、经费保障等因素的影响,由于部分地区管理混乱,一些政府机关无视警察职能特殊性,任意支配警察从事于公安职能无关的工作,派出所相当于变成乡镇政府的工作部门。在处理一些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的矛盾事件时,公安机关往往被推向事件的最前端,而一些主管部门只是来办事员,要多次协调才勉强来一个部门领导,由于公安机关并非问题产生的源头,也没有解决问题的拍板能力,处境非常尴尬。
多年前的一句“有困难找警察”,对公安队伍形成了“政治绑架”,大量的服务性和调处性工作落在了公安派出所的头上,就服务工作而言,太多非紧急服务工作在警力不足,任务繁多的情况下对公安派出所本该处理的紧急事务形成了冲击,本职工作都没有做好,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又从何谈起。在调处工作方面,大部分纠纷明显超出公安机关可以解决的职能范围,在实际工作中,给派出所工作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5、执法者素质参差不齐,疏于防范,群众满意度不高。作为一线的执法单位,公安民警的个体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部门的执法水平,从目前的情况看,大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的个体素质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文化层次不高、法制观念不强、法律素质差等方面,造成基层民警不能准确地把握法制原则,知识更新慢,不善于把科技信息化运用到工作中,方法不灵活。
在处理打击、防范的关系方面存在不少实际问题,社会防范机制弱化,重打轻防趋向明显。而在联系群众的“软任务”方面,大部分民警缺乏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思想又不重视,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路子越来越窄。
八、派出所和公安的区别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九、派出所上班时间视频
总结:在我国,派出所是最基层的政府机构,同时也是工作量最大的一个机构,作为一个基础机构,其主要是和老百姓进行挂钩,虽然说经常会面临很多的问题,但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也比较困难,不仅是人事方面的问题,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比如说管理上的问题。